离婚后女方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取决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抚养费是由未获得子女直接抚养权的一方向获得抚养权的对方支付,以补助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抚育费用。因此,如果女方在离婚后获得了子女的抚养权,那么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反之,如果男方获得了抚养权,女方则可能需要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4条:子女无论由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均有权获得父母双方的支持和赡养。父母对子女的支持、赡养义务,以财产相助为主;在必要时,可以支付一定的生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45条: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离婚后,子女仍享有与父母双方保持亲属关系、获得赡养和支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一)》第4条:父母协商确定抚养费或者法院判决、裁定确定抚养费的,应当以抚养孩子的需要和支付能力为依据,同时参考有关育儿成本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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